问题 | 取保候审期限是否强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此期限具有强制性约束力,并且必须严格遵从于法律规定。若在此期间内发现不应予以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已过之情况,应当立即终止取保候审程序并解除相关措施。关于解除取保候审事宜,应当按照规定毫不迟延地通知到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人以及有关各部门。因此可以明确指出,取保候审的期限在法律上是具有强制性的,且最长只能为十二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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