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金要怎么退还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对于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们,如其在这一期间内并无违法行为,在取保候审环节完结之时,可凭借解除了相关措施的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书前往指定银行办理保证金的退回手续。”依照此项法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们在取保候审期间若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在取保候审环节结束之后,他们便有资格凭着解除了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书前往银行领取应得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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