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残疾人士若具备如下任何一种状况,均可向司法机关提出候审请求: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罪行;其次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如采用候审措施并不会导致其产生社会危害性;再次是身体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内的女性,只要采用候审措施同样不会引发社会风险;最后是案件审理期限已过,仍未得出结论,需采取候审措施以继续推进案件进程。若残疾人士所面临的情况符合上述任何一项,同时采用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带来潜在威胁,那么他们便有资格提出候审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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