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二次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设定的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形下得以适用取保候审。这些条件涵盖了可能判处的刑罚限度、社会危险程度、身心健康状况以及羁押期间等方面的因素。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成功取得了取保候审的资格,然而在接下来的诉讼进程中,其行为举止、健康状况或其他相关事宜出现了变动,使得他们不再符合原先设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或者有新的法律依据支持重新进行取保候审,那么从理论上来讲,他们是有权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然而,能否再次取保候审仍需根据实际情况及司法机构的判断来确定。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表现出他们可能持续对社会造成威胁,或者他们有可能逃避法律责任,那么司法机构很可能会决定撤销先前的取保候审。另外,再次取保候审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各项条件,同时还须遵循法定程序。因此,关于是否能够进行二次取保候审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司法机关的判断来做出决策,虽然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是否可以无限制地进行取保候审,但是从原则上来说,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并且在遵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理论上是可以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