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嫌疑人能否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主要涵盖了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乃至独立运用附加刑等各类情况,亦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期且在实施取保候审过程中并未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况等等。针对强奸嫌疑犯能否获得取保候审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对其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剖析。若强奸嫌疑犯可能面临着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期的严重后果,同时达到了实施取保候审而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必要条件,按照现行法律的明确规定,其确实存在获得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然而,若嫌疑犯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运用附加刑,又或者案件实际情况显示出取保候审有可能引发社会危害性,那么根据上述法条,嫌疑犯则很可能无法获得取保候审。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取保候审的决策权归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他们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嫌疑犯的个体状况来决定是否适用取保候审。因此,最终能否获得取保候审,还需由相关执法机构根据案件与嫌疑犯的具体情况来作出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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