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了假药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我们可知取保候审制度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是可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情况,以及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同时也具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至于引发社会危险性的情况。倘若涉案人员或者被告涉及到非法使用假药的行为,这通常会被视为一种犯罪行径。然而,由此引发的是否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问题,则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考量和判断。假如涉案人员或者被告在使用假药的过程中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罚,或是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险性,那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他们确实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然而,最终能否得到批准,还需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其中包括涉案人员或者被告的犯罪情节、悔过表现、社会危害程度等等诸多因素。若法院认为涉案人员或者被告的使用假药行为性质恶劣,可能会导致其被判处较为严厉的刑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可能会对社会造成潜在的威胁,那么他们的取保候审申请很可能会遭到驳回。因此,对于是否能够进行取保候审的问题,必须要结合具体案件的详细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而不能仅仅因为涉及到使用假药这一行为就轻易地做出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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