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阐述,取保候审的请求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任何阶段提出,这其中也包含了庭审阶段之后。只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能够满足该法条所提到的特定情况,那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都有权按照法律要求作出取保候审的决策。因此,即使在已经开庭审理完毕之后,倘若被告人同时具备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条件,仍有权利向司法机构提出相关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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