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公职人员办理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若公职人员因涉案行为而遭受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的各项取保候审适用条件,例如:可能被判予相对轻微刑罚,无重大社会安全隐患风险,身患严重疾病或者正在孕期等特殊情况,那么依据法律授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有权决定对相关公职人员实施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具体执行环节将交由公安机关负责落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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