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明确指出,若嫌犯或被告涉及轻微伤害案件,同时满足如下至少其中一项条件者,可考虑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首先,可能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等非监禁性附加刑罚;其次,在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况下,如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再者,倘若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在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最后,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但因羁押期限即将届满而尚未结案,此时也需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此过程中,申请人应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原因与理由,由公安机关进行严格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若经审查符合条件,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并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或接受特定的监管措施以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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