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人员怎样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国宪法基本原则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相关人员在该期限内须确保案件的侦察工作、告知起诉权利以及正式审判过程不会受到任何影响或中断停滞。若在此过程中察觉不应严肃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已经满足了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限,应立即解除原先执行的取保候审措施,同时将此情况告知当事人及与该案有关的单位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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