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有人担保会怎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相关规定,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如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下,则应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保候审。具体而言,若某人由于涉及危险驾驶罪而面临起诉,若他满足上述条件,便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此种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法律条款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允许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担保。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取保候审既可由担保人提供担保,也可通过交纳保证金的方式来实现。因此,倘若某人因涉及危险驾驶罪而面临起诉,且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他本人或其代理人均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可能需要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作为保证。总的来说,只要某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而面临起诉,且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他就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其中可能包括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等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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