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完庭后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是否能够在案件法庭审理之后予以取保候审,需视具体情节而定。若该犯罪嫌疑者或被告满足相关条款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诸如可能被判处罚金或其他轻微刑罚、身患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等,并且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则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此外,若案件尚在处理过程中,仍需进一步调查,然而羁押期限已经届满,同样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因此,能否在案件法庭审理之后予以取保候审,必须结合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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