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体不好怎么申请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倘若有人因涉嫌触犯刑法而遭到羁押,然而却由于身体状况导致日常生活与工作受阻,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更为详细地说,若此人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便有资格提出此类申请。在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核过程中,将会充分考虑到申请人的健康状况及其所涉罪行的严重程度,同时也会评估取保候审措施是否可能对其社会危害性产生影响。若经审查认定,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进一步加大,并且满足其他相关条件,那么便有可能批准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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