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充侦查期间能否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延期审理期间,确实存在着对被捕嫌犯申请暂时释放,即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这一程序可以在法院作出最终裁决之前的任意时间段进行,以便嫌疑人获得必要的休息与调整以面对后续工作。 然而,申请取保候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首先,可能被判予管束期、拘留或者适用独立于主刑之外的附属刑法或刑法修正案; 其次,可能被判长期有期徒刑,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其他严重社会安全风险的情况; 再次,若患有严重疾病导致无法独自生活甚至无法承受生产后所需的哺乳力量,或是正处于孕期导致行动不便的母亲及其孩子,亦可申请取保候审。 最后,如果已超过羁押期限,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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