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申请也会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常见的强制性手段之一,其主要运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相对较轻刑罚且已经产生悔过之意或者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风险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身上。而对于这类人员,法院、检察院亦或是公安机关可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判断,最终做出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决定。然而需特别注意的是,司法机关并不会主动为涉嫌犯罪的嫌疑人们主动启动取保候审程序,除非在某些特殊情况发生之时,例如候审羁押期限已到达法定时限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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