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被拒还可以申请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在未能获得首次取保候审批准的情况下,仍然有权利提出重新申请。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是说后续的申请就一定会被驳回。因为案件情况往往随着时间推移而有所改变,亦或是当事人能够提供新的证据或提供更为合适的保证条件都有可能对最终的审批结果产生积极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满足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等条件,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均可依法予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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