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刑事拘留后能否申请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若刑事拘留的人员符合法定取保候审条件,则有权依法申请该项措施。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会基于案件具体状况,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进行拘传、取保候审或是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书之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如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应上报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是人民法院院长审批,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及《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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