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在上海取保候审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无论是在上海或者其他地区,关于取保候审的判定标准主要参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行。通常来讲,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面临着可能会被判处罚金、拘役或者被独立执行附加刑罚的处境;或者是因为患有某些严重疾病、处在孕期阶段、喂养自家婴儿、承担着家庭主要经济责任等特殊状况,且这些因素并不构成其逃避侦查或审判的可能性时,即可考虑采纳取保候审这一方式。而针对每个案件的具体情节及复杂性,法院、检察院抑或是公安机关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采用取保候审的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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