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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由谁起诉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制度并非由单方面就可以启动提起诉讼而产生,而是根据司法机关在处理不同刑事案件时所面临的具体案情,从而作出是否需要采取此类强制性措施的决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其人民法院等司法部门在处理诸如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各类刑事案件的过程之中,若审慎评估并确认其具备了法定的相关条件,他们可以决定对该类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这一特殊法律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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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2: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