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人上哪签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申请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被取保候审者通常需在公安机关签发的各项法律文书如《取保候审决定书》或《释放通知书》等文件上签署个人姓名,以示确认其愿意接受和自行履行相应取保候审条件以及对应法律义务的理解与承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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