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只能留在本地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获取保释候审之后,并不代表被申请人只能够停留在其原籍所在地。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第71条指出,对于那些已被保释等待审判或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他们必须严格遵守未经执行机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城市或者乡村的规定。然而,这并非是绝对的禁令,只是要求被申请人在离开之前必须得到执行机构的许可。因此,若因为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原因需要离开原籍所在地,被申请人可以向执行机构提出申请,并且在获得批准之后才可进行相应的旅行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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