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不严重需要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过程中之一项重要且必要的刑事强制性措施,此措施适用于那些根据既定法律可以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依法独立适用之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是在嫌疑人身上存在诸如患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正处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等特定情况;亦或者其犯罪行为并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通过相应的担保及保证人的协助,可避免再次危害社会。然而,不可将取保候审视为一种通常的处理程序,对于所有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均应如此对待,而应视具体案情与嫌疑人的实际状况进行判断。最终的决定权仍归属于司法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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