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捕阶段如何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后,若需要申请取保候审,通常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要求:
首先是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是针对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产生社会危害性的话也可以提出申请; 再者就是考虑到患有严重疾病、丧失部分或全部生活能力,甚至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话,同样可以提出申请; 最后是当羁押期限即将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为了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也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在提出申请的过程中,申请人(或者辩护律师)需要向负责办理该案件的司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同时还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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