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之前办的手续有哪些是必须完成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之前办的手续有哪些是必须完成的 离婚程序中,哪些事项必须在离婚协议签署前完成? 关于离婚所需遵循的法定程序如下所示: 首先,需要提供离婚夫妇各自的常驻户籍册及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需提交结婚证书作为婚姻合法性的依据; 再者,应分别签订明确表述婚姻解除意向的离婚协议; 最后,每位当事人还需提供两张尺寸为2寸且单人近照的彩色相片,以备民政部门备案留用。申请离婚的双方向其任何一方长年居住地的县市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提出书面申请。在婚姻登记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需认真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相关表格上签字或按下指纹确认。婚姻登记机构将对离婚申请人提交的所有证件、协议以及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若符合离婚登记的各项要求,则予以正式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后财产分配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后财产分配主要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予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实际分配中,还需考虑财产的来源、购置时间、出资情况等因素。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总之,离婚后财产分配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进行处理。 三、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时效是多久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时效一般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该“发现”应指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义务人藏匿财产导致权利人难以发现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中止、中断。中止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超过三年起诉要求分割财产的,对方可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一般会驳回诉讼请求。但如果对方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所以,离婚后财产分割要及时主张权利,以免因超过时效而权益受损。 离婚前,必须完成以下事项:准备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并准备2张近期单人免冠彩色照片。然后,向任一方户籍地的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申请,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字或按指纹。最后,经民政部门审查符合离婚条件后,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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