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可以不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身怀六甲的女性罪犯而言,若满足特定的要求,则可能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但这并不是强制性的规定。实际上,取保候审是刑事司法程序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手段,由法院、检察院或是公安机关依据案情以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身心状况进行评估后决定是否予以执行。倘若孕妇的身体状况较差或怀孕期无法适应拘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通常都会优先保障她们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孕妇都必定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亦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性质、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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