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后做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时,被采取拘留措施之后仍然有机会提出申请以争取取保候审。此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允许那些涉嫌犯罪者在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找到合适的保证人才,在遵守侦查和法院审判程序且不逃跑的前提下,获得临时性的解除羁押状态的权利。通常情况下,患病情况严重、女性处于孕期或正母乳喂养自己婴儿以及犯罪情节较轻等各类事件都可能成为申请取保候审的适当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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