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怀孕还要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处于妊娠阶段,则需严格按照取保候审相关法规进行监管,包括按期向执行机关报告行踪及活动范围不得超出其居所地等要求。然而,鉴于孕妇这一特殊群体的实际情况,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采取更为人性化的措施,例如给予更为宽松的报告制度。关于是否必须亲自前往报告,建议您向负责此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进行详细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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