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取保候审要交保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阐述,取保候审这一措施的实施,可以由我国公正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并实行。
然而,这条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提到取保候审措施是否必须要以缴纳保证金为前提条件,只点明了这个举措的实际执行者是公安机关。因此,关于是否有必要缴纳保证金的问题,或许会因为不同的执行机关所制定的特定规章制度和每个具体案件的独特性而有所差异。在现实执法过程中,为了保证被取保候审人在等待审判期间能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通常要求他们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采用其他类型的担保方式来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具体到是否需要缴纳保证金的确切答案,还需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各执法机构所制定的具体规定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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