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以后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经过司法机关核准成功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务必遵循这一法律程序中的各项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项:未经执行机关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城市、县区;必须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个人信息,如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动也应及时通报;在接到传唤命令后应迅速响应与配合。与此同时,司法机关也将对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实施严密的监督和考察,以确保他们认真履行法律义务。假如在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关发现不再有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必要性,或者是取保候审的期限即将期满,那么执行机关就会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并且通知被取保候审者本人及其相关单位。若仍需进一步开展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则可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例如改为监视居住或者重新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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