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申请重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明确规定,倘若在一审宣判之后,被告人以其名义提起上诉或人民检察院以国家公诉人身份提出抗诉,则第二审人民法院应依照法律规定,对该案进行公正审理并作出判决或裁定,且不得再次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判。这就意味着,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重审事宜,应当在第一审程序中提出,而非在第二审程序中提出。若在一审过程中未能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或者申请遭到驳回,那么在二审阶段便无法直接申请取保候审的重审。因此,如需申请取保候审,应当在第一审程序中提交相关申请,并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判断,最终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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