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不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形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能因种种原因而无法顺利地申请到取保候审的批准。举例来说,若其涉案罪名较为恶劣,诸如暴力性犯罪或者重大的贪污受贿行为等等;或是存在着嫌疑人身心状态不对劲,例如有可能逃逸、销毁关键证据以及干扰目击证人提供证言等潜在风险,那么法院或检察院便有可能对其是否适宜进行取保候审产生质疑。除此之外,倘若先前已经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资格,但却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违规行为,那么再次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也将大打折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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