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收走的东西归谁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行取保候审机制期间,倘若被取保候审者的私人物品因调查工作所需而依法予以扣押,往往在案件宣告终结之时,这类物品便应当归还给相关当事人。关于这些物品的处置方式,遵循了“不牵涉原则”,也就是说,与案情无关的财务不应被长期无理扣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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