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予批捕还要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检察机关未能批准逮捕请求,表明其不再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逮捕措施。此时,被指控罪犯可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以争取自身权益。而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必要的强制性措施,旨在确保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不试图逃脱司法追责,同时保持对案件审理的随时参与。在此前提下,若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请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提供担保人选或缴纳相应保证金,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规定负责执行这一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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