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取保候审,是指国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公权力机构在处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为了防止涉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妨碍正常的诉讼程序运作,保障刑事诉讼流程得以顺畅有序地进行,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向司法机关缴纳保证金,同时必须提交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刻意逃避公安、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做到随时听从传唤并积极配合调查。通常而言,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是那些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除此之外,对于那些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危害,同样可以考虑对她们实施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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