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进公司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依法采取保证金保证或者提供担保人保证形式的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诸多限制条件,比如不得轻易离开所指定的居住地范围,避免与特定的人员发生任何形式的接触,同时也不得从事任何特定的活动等等。倘若在此期间擅自进入某家公司开始工作,那么就很有可能触犯上述限制之一,即从事特定活动的问题。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只要当事人在进入该公司工作后并未对案件的调查工作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并且不阻碍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通常情况下都是允许的。 然而,具体能否这样做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具体要求来做出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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