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羁押必要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环境中,即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并未被司法机关关押,他们仍有可能获准接受取保候审的监管措施。这个现象主要源于案件性质较轻、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有限、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具备稳定的居住地及经济收入来源、预计将被判以较轻的刑罚或者可能被宣告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罚的情况。除此之外,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身患重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特殊情况,同样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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