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可以不签字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司法体系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措施,普遍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必须签署相应文件以予以确认。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进行裁定,同时还需由上述三方机构的其中一家,依据裁决结果向指定的公安机关发出执行指令。 在执行程序方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需要填写取保候审申请表、保证金押金收据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并且在这些文件上亲笔签名以示确认。若未能签署相关文件,则有可能被视为对取保候审措施的拒绝,从而影响到整个法律程序的顺利推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