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时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确实是可以实行取保候审措施的,具体而言取决于其是否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嫌疑人或被告人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可能性。 (2)如果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性。 (3)如果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那么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的危害性。 (4)如果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被羁押了一定时间,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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