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在看守所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被取保候审之后再被拘留的情况,通常最长的期限为十四个自然日;而针对那些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恶劣性质的重大嫌疑人,最长拘留期限则为三十七个自然日。此处提到的拘留概念主要是指刑事拘留,具体而言就是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所移交的案件后,在进行案件侦查过程中,如果遇到了法定的紧急情况,那么他们就会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采取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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