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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都哪些事不能做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被依法准予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法律制裁:未获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县级行政区域;若其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未能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在接到传唤时,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以任何形式对证人的作证活动施加影响;故意销毁、篡改证据材料,或者与他人串通口供,企图逃避法律追究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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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7: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