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罪已取保候审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拘留且获准取保候审的情形下,被告人需要时刻准备接受法院的传唤。由于被告人无需被关押于看守所,因此一旦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当法院决定召开法庭审判时,通常会通过电话方式立即传达通知给正在取保候审中的被告,同时会邮递开庭传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告人接到了开庭传唤,他有义务无条件地予以配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