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解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被取保候审人士或其法定代表人为对象的情况下,应向有关部门递交书面申请或口头请求来解冻或中止其取保候审状态;
2.负责处理相关案件的执法机构需要对这类提交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解除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 3.如果经过细致考察与核实,该申请确已得到满足并达到上述要求,那么应当为其办理相关取消防冻手续; 4.同时,应当立即解除对被取保候审对象个人自由的限制和监控措施,使他能够重新享受到自己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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