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样去外地打工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取保候审期间得到执行机关批准的,可以离开居住地。
2、根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同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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