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保证金能退吗,怎么退?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的,才会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
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一、《刑事诉讼法》中,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退取保候审保证金流程如下: 1、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此前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会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领取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3、携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到此前交纳保证金的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的节点 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节点是“解除取保候审”时,具体说来就是: (1)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作出不起诉决定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退还保证金; (2)法院判决生效后,取保候审措施自动解除并退还保证金; (3)当办案机关发现适用取保候审措施不当而解除取保候审的,也会同时退还保证金。 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 1、缴纳了保证金的,可以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的全部保证金或者部分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 2、对于提供了保证人的,若是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可以对保证人处以罚款,要求更换保证人,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 3、对于违反规定未经批准外出(离开市、县)情节严重的,或因为外出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或者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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