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案件管辖的分工规定如下:
(一)权责一致、分工明确。 (二)统一管辖、减少交叉。 将同类刑事案件统一划归一个业务部门管辖,取消共同管辖的规定,避免因职责交叉引发争议或者责任不清。 (三)结合实际、合理配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