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追诉期限从多久开始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答:
犯罪之日。
律师解析:
刑事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1、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如果行为人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3、如果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立案处理的,不收诉讼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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