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要提交什么材料 |
分类 |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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