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巴东县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旱地方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的规定,其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为人民币5.8万元;
而对于水田类土地,标准更加严格,其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达到了人民币9.9万元; 更为珍贵的是,对于菜田这类良田,其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更是高达人民币15.6万元。 2、在具体操作上,我们将以当地官方统计部门所公布的最基础的单位统计年度报告和经过正式物价部门批准的单价作为参考依据。 3、如果按照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用以及安置补助费还无法保证需要安置的农民能够维持原有的生活质量,则可以适当提高安置补助费的数额。 依法进行土地征用时,务必确保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使得被征用到土地的农民能够维持原本的生活水平,不会出现生活质量下降的情况。 同时,也应努力保障他们的长久生计,让他们对未来充满信心。 4、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必须迅速、准确地支付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各类地面附着物以及青苗等相关补偿款项,并妥善安排好被征用到土地的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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