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土地证动迁补偿方式如何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一项,我们要关注到每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准确标准与具体数值,皆由市政府及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依据并批准确立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所明确规定。
其次,关于土地被征用之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我们参考的数据来源于当地统计部门修订并审核过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以及经过物价部门正式认可的单价数据。 如按照现行规定支付给您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无法保障您的原有生活水平得以维持时,您可以要求相应地提高安置补助费的数额。 最后,拆迁补偿这一概念,是指负责拆迁作业的工程师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者给予的补偿金。 这种补偿方式既可以采用具有货币性质的直接支付,也可以通过产权交换或者混合使用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等多种形式来完成。 对于货币补偿而言,专业的评估机构会根据不同的法定依据来对被拆迁房屋进行精确评估,得出相应的多元化且具备充分理由支持的赔偿金额。 而产权置换,也就是我们通常称之为的房产交换,其评估方式各异,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实现。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是先按照法定程序,采用专业的评估方法,对被拆迁人房产价值进行严谨计算,然后根据评估结果用新建房屋的产权价值与原房产价值进行等额交换的过程; 至于面积标准产权置换,它的基本原则是基于房屋建筑面积作为基数,来计算应安置的面积,并在此面积范围之内不进行房价差异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处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