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征地安置补偿不满意能采取哪些措施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征地补偿方案不满意的,如果是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地方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如果征地补偿方案已经确定了的,可以申请由当地政府进行协调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协调后未解决问题的,可以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如果被征地方对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